发改委下调工商业电价10%,对新能源产业有哪些影响?
发布时间: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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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特急《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称:决定分两批实施降价措施,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其中,第一批降价措施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并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据之前报道,我们知道国家发改委已开始着手发布相关政策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发布后,光伏、储能从业者都在思考这些政策对本行业的影响。很多人仅从字面意思去理解,误认为电价降低对光伏和储能的收益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为此,笔者撰文予以澄清。笔者认为:这些政策仅对光伏有影响,会降低当期收益;对储能利好。

       首先,应明确一点:“降价10%”不是在现有电价基础上硬生生一刀砍掉10%,而是通过多种具体措施。其中,第一批降价措施共包括四项: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以及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其次,电价降低是针对“一般工商业”,不是所有工商业。

       一、对光伏的影响有三个方面:

       1、自发自用的部分收益低了。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的场景下,水降船低,工商业网电电价降低,则光伏发电替代网电的收益随之降低;

       2、通知中明确指出,要通过降低输配电价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则未来光伏实现隔墙售电时,因输配电价降了,过网费同步降低,隔墙售电收益反而增加;

       3、对于光伏补贴而言,既然电价降低,则可再生能源附加部分不太可能提上去了,补贴拖欠的现状起码在短期内不能再指望通过可再生能源附加提高来缓解。

       综上,《通知》对光伏的当期收益而言是坏事。

       二、对储能的影响,从错峰用电角度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

       1、通知中,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中有一条是提高二部制电价的灵活性,最终将符合条件的工商业用户纳入二部制。这对储能错峰用电是有好处的,因为单一电价制的峰谷价差远低于二部制电价的峰谷价差。

       2、从我国整体来看,一般工商业普遍还是单一电价制,大工业用电基本都是二部制。《通知》下发并落实到位后,相当于储能的适用客户群体增加了。

       另外,清理输配电之外的加价费用、临时降低输配电价,都不会对储能造成影响。因此,《通知》对储能的收益而言是有利的。

021-61697900(总机)